关于申报2023年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6日 10:24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公布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3年7月)的通知》,为深化产学合作、产教融合,现组织开展申报2023年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旨在通过政府搭台、企业支持、高校对接、共建共享,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以产业和技术发展的最新需求推动高校人才培养改革。

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主要包括六类:(1)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项目;(2)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项目;(3)师资培训项目;(4)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项目;(5)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6)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

二、申报流程

(1)请项目申请人在“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查看企业项目指南进行申报。各企业项目要求不同,请务必与企业提前沟通确认名额及申报要求,按具体要求完成申请。

(2)此项目申报分为两个阶段:

项目申报阶段:项目申报人需填写申报书,并完成所有签字,到教务处加盖公章。申报书填写并盖章后,需要在教育部平台完成项目信息填写及申报书上传。

教育部平台上传:登陆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填写项目基本信息并上传申报书,上传后先由学校审核再提交企业评审,企业评审通过后进入项目立项阶段。

项目立项阶段:申报书通过学校及企业审核后,需签订合作协议。合作协议书需项目负责人本人签字,并加盖“南京农业大学”校章后上传教育部平台,平台提交后先由学校审核,再提交企业审查。

校内用章流程为:合作协议先由对方单位盖章,并由项目负责人本人签字到教务处审核后去校办盖章。注意:合作协议审批需要时间,请各位申报人提前办理,以免耽误申请及系统上传。

三、时间安排

11月30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纳入2023年第二批立项名单审核与发布。

11月30日后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不纳入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有关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相关信息可关注微信公众号“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获取。

教务处联系人:雷颖 联系电话:84395910 办公地点:行政北楼D304。



教务处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