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农业大学关于修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11版)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5日 00:00浏览次数:

 南京农业大学关于修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11版)的意见

校教发[2011]10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第四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南京农业大学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指导意见(试行)》(校教发[2010]131号)精神,深入实施“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构建适应研究型大学建设进程和学生差异化发展需要的本科人才培养体系,特对我校2011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教育规律,坚持以人为本,以适应学生发展为目标,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紧扣学校发展目标及办学定位,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以课程体系改革为先导,以加强实践教学环节为着力点,全面深化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构建适应研究型大学建设进程和学生差异化发展的本科人才培养体系,培养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宽厚的基础知识、扎实的专业技能、良好的人文素养、较强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人才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修订原则

以学校的本科人才培养总体目标为指导,以2007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为基础,充分吸收已有的教学改革成果,进一步明晰本科人才培养规格和要求,并结合学校发展阶段性特征与资源现状,形成更为科学、规范的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在修订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具体原则:

(一)推进通识教育

注重学生全面素质的提高,优化通识教育课程结构体系,进一步推进和完善通识教育课程的建设,改革授课方式,以适应研究型大学人才培养需求,使学生获得必要的价值分析、探究方式与能力的训练,形成合理的思维方式和准确的观察判断能力,以及清晰的沟通表达能力。

(二)尊重个性选择

充分考虑和尊重学生的个人需求,鼓励学生学习和成才的自由发展,有利于对学生学业生涯规划的引导,为学生自主选择专业、自主选择课程及发展方向提供多样化的选择途径和发展空间。

(三)实施多元培养

满足不同基础、不同发展意向的学生的不同需求,设计多元化课程体系,通过分层教学、多模式教学,以及转专业、辅修专业、国际化教育等形式,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实现因材施教。

(四)优化课程结构

调整课程结构,改革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同一门课程应开出不同层次和难度的课程,以满足不同科类、不同专业学生的需要和选择。在保证基本专业规格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专业课程,整合专业理论课,加强专业技能训练,并处理好本科生与研究生课程的衔接。

(五)强化实践教学

根据各学科专业特点,科学设置多种类型的实验、实习等实践教学活动,同时要细化和明确实践教学内容以及所占用的教学时间,构建相对独立的实践教学体系。通过规范实验教学,加强实习教学,确保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得到锻炼和培养。

(六)增强计划弹性

严格控制总学分以及必修课的比例,适当提高选修课的比例,力求使学生有较多课外自主学习空间。学生可根据兴趣爱好,自主选择本专业推荐的课程,也可修读本专业之外的专业教育课程。

(七)鼓励学科交叉

各专业应面向全校学生设置一组辅修专业课程,供学生选择。辅修专业课程一般从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中遴选,由各专业自定。

三、学科专业分类

为体现“厚基础、宽口径”,在本科普通培养的前期,根据培养目标和专业特点设置若干学科大类平台,在平台内构筑共同的基础课程(此分类仅限于学科大类基础课,专业分类仍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学科大类拟分为植物生产类、动物生产类、生物科学类、资源环境类、经济管理类、食品工程类、机电工程类、数学及计算机科学类、文学法学类九大类。

各学科专业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授予学位类别,自行选定前期的培养大类。因特殊原因不能按大类培养的专业,可实施特殊培养方案。

现有专业拟归属的学科大类为(供参考)——

植物生产类:农学、植物保护、园艺、草业科学、中药学、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种子科学与工程

动物生产类:动物科学、水产养殖学、动物医学、动物药学

生物科学类:生物技术、生物科学

资源环境类:农业资源与环境、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生态学、景观学、园林、应用化学、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

经济管理类: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电子商务、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农林经济管理、农村区域发展、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土地资源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旅游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食品工程类: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生物工程

机电工程类: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农业电气化及其自动化、自动化、工业工程、工业设计、交通运输、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物流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工程管理、车辆工程等

数学及计算机科学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网络工程

文学法学类:表演、法学、社会学、英语、日语

四、课程体系总体结构、学分要求及培养路径

(一)总体结构

根据不同课程的特点和作用,将课程划分为通识教育、专业教育、拓展教育三个部分。

1.通识教育课程

通识教育课程强调德、智、体、美相互渗透,注重课程相融的综合、交叉与渗透,适合低年级学生修读。学生通过通识教育课程的学习,获得必要的价值分析、探究方式与能力的训练,形成合理的思维方式和准确的观察判断能力,以及清晰的沟通表达能力,并明确自己以后几年的修读目标和主攻方向。

2.专业教育课程

专业教育课程应努力为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提供时间和空间,使学生在修读过程中获得本专业学术研究或技术应用的初步经验。专业教育课程由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四部分组成。学科基础课按照基础性、公共性和学术性原则设置,具有完整规范的知识体系,能够使学生获得严格的学科基础训练。全校各专业按学科大类设九组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可按照专业学习需要设置;专业核心课设置应体现专业特色;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重在发挥实践教学的探究功能,拓宽学生对科学的认识视野与创造思维的空间,培养学生的科学与创新素养,锻炼自立、合作、创造性地学习和实验的能力,以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

3.拓展教育课程

拓展教育课程是为满足学生不同需求而开设的课程,其中设置本专业推荐选修课、其他专业开设的专业教育类课程或国内外联合培养如2231的课程。本专业推荐选修课中含学术研究类选修课程,侧重知识的交叉跨度、强调专业前沿信息,部分专业课程强调前瞻性,适合本科生和研究生共享。学生通过选修该类课程,进一步巩固本专业知识。同时,学生也可根据自己需要,自行选修其他专业教育课程或国内外其他大学课程,为拓展学生知识面,培养复合型人才提供方便。

(二)课程框架及学分要求

四年制本科专业学分总量严格控制在160学分(五年制本科专业为200学分),其中选修课比例不少于25%,实践学分占总学分的比例因专业而异,经、管、文、法类专业实践学分不少于总学分的15%,农、理、工类专业实践学分不少于总学分的25%。各专业课程框架及学分要求如下:

 

课程

体系

课程类别

课程性质

建议学分

通识

教育

通修课程(含实验实习)

必修

3943学分

4953学分

通识教育选修课程

选修

10学分

必读选读课程

课外修读

46学分)

专业

教育

学科基础课(含实验实习)

必修

4351学分

5967

学分

7785学分

专业基础课(含实验实习)

专业核心课(含实验实习)

必修

1416学分

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

必修

不低于18

学分

拓展

教育

本专业推荐选修课

(含学术研究类选修课)

选修

2630学分

其他专业教育类课程

(跨专业课程或国际交流学习课程)

 

160学分

160学分

 

1.通修课由思政类、外语类、计算机类、军体类、就业指导等课程组成,由学校统一确定。其中:

思政类课程,改革教学模式,在学分不变的情况下,增加实践教学时间。

大学英语课程体系包括基础英语课程和拓展英语课程,针对不同层次的学生进行分级教学、分类培养(详见《南京农业大学大学英语教学改革方案》)。所有学生必须获得12个英语课程学分,方可毕业。

计算机课程体系包括基础类、语言类、应用类等课程组,以满足不同专业的培养需求。基础类课程组包括信息技术基础理论及实验,全校各专业(除计算机类专业外)均需修读。语言类、应用类课程组由各学院在修订方案时自行选择确定,列入通修课。

生命科学导论和大学语文课程,除经管文法类专业由学校指定外,其它专业可自选。

2.通识教育选修课由学校统一确定。学生必须选修10学分,其中自然科学类专业的学生至少修读文化素质教育类课程4学分,人文科学类专业的学生至少修读科学素养教育类课程4学分。

3.专业教育课程的设置,由各科学大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学院和专业商定。

学科基础课由学科大类提供课程,相关专业自选。

专业基础课可按照专业学习需要设置,其中必须包括学科专题课、以及拓宽专业基础概论课程等。

综合性实践环节含专业综合能力训练、专业文献综述、生产实习、教学实习等内容,其中毕业实习与毕业论文/设计不少于10周。

4.拓展教育课程中设置本专业推荐选修课或其他专业教育类课程,由各专业自定。

本专业推荐选修课是为满足学生不同需求而开设的课程,其中含学术研究类选修课程。凡申请参加研究生免试推荐的学生,须在学术研究类选修课程组内修满指定的学分,方取得资格。学生可以不全选本专业推荐选修课,但必须修读至少10学分。

其他专业教育类课程主要是满足学生跨专业学习需求。该类课程分布在其他专业教育类课程中,供学生自由选修。若修读学分同时达到其他专业设定的辅修要求,也可以申请辅修证书。辅修专业课程设置原则上在10门课左右,一般为30学分左右。

5.每18学时计1学分。实验课时达到18学时以上,需单独设课,单独计学分。实践环节每1周(或累计1周)计1学分。

(三)人才分类培养路径

根据学校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与资源现状,围绕本科人才培养总体目标,本着知识、素质和能力协调发展的原则,探索人才分类培养模式,形成由通识教育、专业教育和拓展教育三个部分构成的知识体系和教学模块,实现差异化分类培养。

在人才分类培养模式下,大学生一年级使用统一公共课教学平台,二、三年级进入学科大类与专业培养教学平台,三、四年级进入个性化发展的拓展教育教学平台,五年级动物医学专业学生进入临床实践教学平台。

 

五、基本框架

人才培养方案应包括:人才培养目标、基本规格和素质要求、培养特色、学制、主干学科和主要课程、课程设置与学分分配、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授予学位等主要内容。

(一)人才培养目标

(二)基本规格和素质要求

1.基本规格

2.素质要求

(三)培养特色

(四)学制

(五)主干学科和主要课程

1.主干学科

2.主要课程

(六)课程设置与学分分配(专业人才培养体系框架图,含修读说明)

(七)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

(八)学位授予

六、工作要求

1.各学院在修订培养方案时,应制订相关专业分类培养的具体实施办法,明确专业培养最低要求和学术研究类课程要求。

2.在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中,同一门课程可设置不同难度、不同教学形式的课程,供学术研究类和复合应用类学生选择修读。各专业根据对基础课程的不同需求,从学科基础课程平台中选择适当课程进行组合。

3.开课学院与专业所在学院之间,应做好有关课程的沟通落实工作。

4.工学、医学、法学等专业,在设置课程时,应注意尽量符合国家专业认证要求或执业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