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 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助教招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8月31日 09:51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工作实施办法》(校研发【2021】191 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在校内在读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中设置一定数量的研究生助教岗位,以帮助更好地完成教学工作。现将2026-2027学年第学期各学院研究生助教岗位设置情况公布如下:

学院

研究生助教岗位计划数

生命科学学院

21

农学院

27

植物保护学院

17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24

园艺学院

21

动物科技学院

14

经济管理学院

10

动物医学院

17

食品科技学院

10

信息管理学院

6

智慧农业学院(人工智能学院

18

公共管理学院

11

外国语学院

16

人文与社会发展学院

10

理学院

47

马克思主义学院

4

草业学院

5

金融学院

10

工学院

21

 

各学院根据 2026-2027学年第学期本科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严格按照学校公布的岗位计划数,在学院网站公开具体岗位及相关招聘信息,做好助教招聘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南京农业大学在读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2、学业成绩较好,各类考试成绩无不及格现象;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无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工作踏实认真,能力突出,有责任感和进取心同等条下,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

3、每位研究生只能申请或应聘一个助教岗位已经申请助管岗位的研究生不得再申请助教岗位若同时兼做助管助教或两份助教工作,那么只发放一份工资。

4、各个岗位其他具体招聘条件由学院定。

二、招聘程序

1、助教岗位聘任由设岗学院组织,按课程聘任,聘任小组应不少于 3 人,由课程主讲教师负责。聘任考核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确定聘用

2、应聘研究生须填写《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申请表》(见附件 1,经导师同意、所在学院审查后,向相关设岗学院提交应聘申请。研究生被聘用后,由设岗学院、课程主讲教师与受聘研究生签订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助教聘用协议书(见附件 2)

3、受聘研究生原则上不得中途退出所承担的助教工作,如遇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工作,应至少提前 1 周向设岗学院提出书面解聘申请。解除聘用协议后,学院应及时通知教务处和研究生院备案。

三、工作要求

助教工作量以承担助教工作时间每个月达到20小时为一个基本工作任务,津贴标准为400元/月如承担助教工作量不满基本工作任务,助教岗位津贴可按实际承担的助教工作量折算。

1、研究生助教岗位津贴按学期发放,每个学期按4个月标准发放;研究生院根据助教每个学期的工作考核情况,统一在学期末制作岗位津贴发放清单,向考核合格的研究生一次性足额发放岗位津贴。考核不合格者酌情扣减或取消津贴。

2、研究生助教每学期需认真记录实际工作情况,填写《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助教工作记录考核表》(见附件 4),聘期结束后,课程主讲教师及设岗学院对助教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学校教务处审核

四、时间安排

1、在学院公布的招聘时间内,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学生可填写《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申请表》,送至设岗学院教务办。

2、2026914日前,设岗学院确定聘用人选,填写《南京农业大学已聘助教岗位研究生情况汇总表》(见附件 3),并将电子稿签字盖章的纸质稿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

联系人:曹蕾   联系电话:025-84396126

邮箱:caolei@njau.edu.cn

 

附件1: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申请表

附件2: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助教聘用协议书

附件3:南京农业大学已聘助教岗位研究生情况汇总表

附件4: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助教工作记录考核表

 

 

南京农业大学教务处

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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