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25日 08:31浏览次数:

南京农业大学教务处函件

教实[2019]063

                                                                                                                  

关于开展2019年度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实验教学中心: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厅﹝2017﹞4号)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度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申报和评审工作。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申报范围和要求  全校所有学院及实验教学中心均可组织申报,申报的建设内容一方面应满足专业实验教学需求,另一方面应符合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要求。2018年及以前立项的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本年度仍可申报并参加评审。

2.项目申报和评审  以学院(或中心)为单位进行申报,各学院(中心)应认真组织并精心遴选项目,确保项目质量。对申报的项目,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通过评审遴选出符合建设要求且质量较好项目,作为2019年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进行立项建设。

3.申报材料和时间  本次提交学校的申报材料为《2019年度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见附件4),具体格式和内容要求参考《2018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请于2019年5月6日前将申报表纸质版(学院签字、盖章)和电子版一并报教务处。

4.项目资助和建设  本年度立项的项目,既是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建设项目,同时也作为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的候选和培育项目。对于立项项目,学校将给予一定经费支持,并且要求经费在2019年6月30日前使用80%,在9月30日前使用100%。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是推进现代信息技术融入实验教学、拓展实验教学内容广度和深度、延伸实验教学时间和空间、提升实验教学质量和水平的重要举措,是今后实验教学工作的重点。希望各学院、各实验教学中心高度重视,积极开展建设工作。对照教育部相关文件,今年没有对应专业的学院,也要积极申报校级项目,为以后申报国家项目的认定做好准备。

联系人:吉东风                     联系电话:84399515

E-mail  jidongfeng@njau.edu.cn     办公室:行政北楼D座309室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厅函(2017)4号)

附件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8﹞45号) --供参考

附件3: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18〕26号)--供参考

附件4:南京农业大学2019度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

 

教务处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