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学期教学实验室和实验教学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2月28日 17:18浏览次数:

南京农业大学教务处函件

教实[2018]013号

                                                                                                                                                    

关于做好新学期教学实验室和实验教学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实验教学中心:

实验教学安全是学校工作的头等大事,需要常抓不懈。学校的实践教学场所和实践教学环节一直是安全工作的重点,涉及到消防安全、危化品安全等诸多方面,与生命和财产安全密切相关。近期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和江苏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分别下发了《关于开展2018 年春季开学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8〕10 号)和(苏教督委办函﹝2018﹞1 号)等文件,江苏省安全生产委员会下发了《省安委会关于印发全省集中开展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为加强我校实验教学中心的安全管理,强化实验教学过程的安全教育和防范,确保生命和财产安全,请各学院、各实验教学中心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实验室和实验教学安全的教育和管理工作,为此通知如下:

一、各实验教学中心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再次做好自查自检自纠工作,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的要求,对安全隐患全面排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要特别注意水、电、气、防火、防盗等的排查和管理,要特别加强易燃易爆危险品、剧毒及易制毒药品、压力容器、高压气瓶及消防设施等的排查和管理。一旦发现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尽快消除。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学校。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要严防死守。

二、必须强化实验实践教学过程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要求实验课任课教师在第一次实验课上课时,对学生进行实验安全教育,要求自然科学类教师和学生上实验课时必须穿实验服。

三、要明确安全责任人,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要做好安全风险防范预案和应急演练。

请各学院、各实验教学中心按照通知要求执行。

教务处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