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南京农业大学教师教学质量学生评价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校教发〔2023〕161 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教师教学质量学生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时间
对于第12周前(含12周)结束的课程,4月23日开始评价,4月26日前结束;对于第13周后、16周前(含16周)结束的课程,6月8日开始评价,6月15日前结束。
二、参评对象和范围
参评对象为所有在校本科学生。
评价范围为本学期各专业班级开设的课程及任课教师(教务系统未安排上课时间地点等课表信息的课程不在默认参评范围)。所有参评教师及课程数据均来源于教务系统,截止4月20日按学校相关规定在教务系统内完成办理调课手续者,评价系统数据已作更新。
三、学生评价操作方法
登录学校办事大厅,通过“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系统”(或智慧南农——教学评价)服务链接进入评价系统,根据问卷指标逐项完成(问卷指标见附件1)评价。评价方法请查阅附件2《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网上评价指南(学生版)》。
四、注意事项
学生评价分为期中教学过程评价和期末教学评价两类,期中教学过程评价为主观互动评价,可选择问题进行评价,教师可对评价内容进行回复;期末教学评价为“客观评价+主观评价”的综合评价模式,评价期间学生可多次评价,完成该项评价方可在教务系统内查阅考试成绩。
请各学院认真核对维护参评课程、教师信息,及时维护应参评课程、教师信息的参评阶段,做好宣传工作,提高参评率;保护师生权益,严格控制学生评价查询服务的层面范围。
请任课教师关注学生评价,如有问题,请在学生评价期间反馈。
附件:1.南京农业大学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学生评价”指标
2.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网上评价指南(学生版)
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价中心
2026年4月23日